在1年半期间“碰瓷”13次,台湾台北市一名李姓德士司机,制造假车祸,总共得手20几万元台币(约3万令吉)和解金。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诈欺得利罪起诉他,并查出他几乎都是专挑对方车辆不注意时下手,以加速前进等手法让对方撞上,再质疑对方打灯太慢。
检方调查,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间,李姓德士司机发生13次行车事故,除了向对方开口要求和解金之外,还向保险公司申请车损理赔,保险公司感到不对劲而提告。
检方发现,李男几乎每次车祸都没有煞车痕,手法是利用前车转弯、偏向等机会加速前进让人撞,藉假车祸索赔累计约20多万元,且李男都希望私下和解,反而是对方主动报警处理。
李男到案否认制造假车祸,但检察官认定,李男是利用别人怕自己违规理亏会吃刑案的心理状态,藉故发生擦撞再索赔,共制造13次假车祸,每次要求1000元到5万5000元台币(约151至2267令吉)不等,因此依诈欺得利罪起诉他。另案侦办他涉嫌伪造车损清单的刑事责任。
新闻来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