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面对的4项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黑钱罪,高庭将于明天对是否表面罪名成立作出裁决。
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将于明天上午9时30分开庭审讯,作出判决。若高庭裁定赛沙迪表罪成立,赛沙迪需出庭自辩,反之则是无罪释放。
案件主控官为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
此案是在6月21日开庭,控方一共传召了30名证人,并在9月27日完成举证工作。
根据赛沙迪面对的失信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赛沙迪与拉菲克串谋滥用这笔款项。
他被指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大厦的联昌银行犯罪。
他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新闻来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