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夭折 或赔新国3.45亿

(吉隆坡2日讯)隆新高铁未建就先夭折,使得政府两次赔偿给新加坡的费用可能是3亿4500万令吉。

我国无法在2020年12月31日隆新高铁展延期限做出决定,使得隆新高铁协议失效。

根据早前的报导,我国必须根据协议,向新加坡赔偿1亿467万新元(约3亿1700万令吉)。

希盟执政时期,隆新高铁计划曾在2018年开始展延至2020年5月31日,当时政府在2019年1月,支付1500万新元(约4500万令吉)的赔偿费用。

希盟政府在2020年2月倒台后,上台的国盟政府也曾2020年5月,将隆新高铁计划展延至12月31日,不过当时并不涉及赔偿费的问题。

如果我国必须为高铁协议失效赔偿3亿令吉,那么两次赔偿的费用,就已经高达3亿4500万令吉。

较早前,首相署(经济)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指出,大马会履行与新加坡终止隆新高铁双边协议后的义务,赔偿新加坡,惟赔偿数额有待商谈。

另一方面,政府消息人士接受《中国报》询问时,不愿置评赔偿数额的问题,一切让官方做出公布。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早前报导,初步估计,截至2018年5月底,新加坡政府为新隆高铁项目投入的总费用已超过2亿5000万新元(约7亿5000万令吉)。

如果将新加坡政府所投入资金加上马方政府可能做出的赔偿数额,双方就已经流失了10亿令吉。

而且这一笔资金,尚不包括马方政府所投入了其它筹备成本费用和其它外国高铁家为此付出的各种推销精力和财力,如举办展览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