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餐厅执照夜店及酒吧 营业时间6am-10pm

(吉隆坡5日讯)国家安全理事会允许,隶属餐厅类别的夜店和酒吧,可以从早上6时营业至晚上10时,唯必须遵守餐厅营业的标准作业程序,包括只能提供外送、打包或得来速服务。

国安会昨晚更新行动管制令的标准作业程序,首次在餐厅旁挂号写道,包括酒吧和夜店在内。

其他获准营业的食肆类别包括小食店、餐车、路边食摊、美食中心、自动贩卖机等。

“任何食物的贩售只允许从早上6时至晚上10时间进行,并只允许打包、得来速和外送服务而已。”

另外,国安会也规定,尽管夜市能从下午4时至晚上10时营业,但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并由志愿警卫团(RELA)或地方政府监督。

指南中也随即更新了可营业的领域,即洗衣店、眼镜店、洗车店和理发店,但理发店只能提供理发服务。

另一方面,指南也允许,个人处于谋生目的而进行钓鱼活动。

其余的内容则与先前的公布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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