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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师 设计师 酒后召车 男司机:他们非礼我!

两名男子和朋友喝酒后共乘私召车回家,坐在后座的两人却被指在途中非礼正在开车的私召车司机。

《联合早报》报导,两名被告是吴薛宏(39岁,美发师)和梁伟明(40岁,室内设计师)。受害者是一名32岁私召车男司机。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两名被告各面对一项非礼控状,指他们在2018年11月12日凌晨1时18分至3时零3分之间,在行驶于中央快速公路的车上非礼受害司机。两人都不认罪,案件昨天在国家法院开审。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2018年11月11日晚上10时许,吴薛宏连同梁伟明和另一名友人在丹戎巴葛的尼路一带喝酒。

由于吴薛宏和梁伟明分别住在榜鹅和后港,因此两人决定共同搭乘私召车回家。梁伟明随后电召了一辆私召车。

两人在隔天凌晨时分上了受害者的车,受害者把车开到中央快速公路,准备先将住在后港的梁伟明送回家。

抵达后港后,梁伟明下车,吴薛宏改坐到受害者旁边座位,受害者也开车将吴薛宏载回榜鹅的住家。抵达榜鹅时,吴薛宏指示受害者把车开到多层停车场,表示要先小解。吴薛宏下车后,受害者就把车开走,并到警局报案指被两人非礼。

控方昨天传召两名证人供证,包括案发时为吴薛宏录口供的警员,以及担任通译员的另一名警员。

负责录口供的马来族警员供证时说,他先用英语和马来语替吴薛宏录口供,但过后发现吴薛宏比较习惯用华语沟通,便找来一名华族同事帮忙以华语录口供。

吴薛宏的律师指出,据他的当事人称,第二名警员只是把口供内容以华语翻译给他听,并没有替他录口供。两名供证的警员不同意律师的说法,称两人都有参与录口供的过程。

主控官昨天下午传召受害者供证,但为了保护受害者,主控官申请清堂供证。案件今天继审。(人名译音)

新闻来自: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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