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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CC外17辆摩哆电动踏板车烧毁 34岁男送餐员被控纵火不认罪

本月13日,13辆停放在吉隆坡城中城广场(Suria KLCC)外的摩哆及4台电动踏板车被烧毁,被逮捕涉案男送餐员今日在地庭被控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34岁被告送餐员阿兹里卡玛鲁占曼,被控于本月13日下午3时30分在吉隆坡城中城广场前,焚烧13辆摩多车和4辆电动踏板车。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纵意火),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入狱14年和罚款。

鉴于被告不认罪,主控官旺努鲁阿玛丽娜提出以1万2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释后审。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礼端则要求减低保释金额,理由为其当事人仍有家人需照顾。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拿督诺安曼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候审,法官亦择定此案将在5月22日过堂。

吉隆坡城中城广场外在本月13日发生大火,烧毁了13辆摩多和4台电动踏板车。

新闻来自: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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