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司机当诈骗集团跑腿,提取7名受害者共52万馀新元(约178万馀令吉)后转交给不法之徒,声称只获得700新元(约2401令吉)酬劳,如今被判一年半监禁。
被告林绍伦(31岁,译音)共面对9项控状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以及滥用电脑法令。控方以4项提控,馀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不法之徒假扮新加坡警员或是朋友,联系7名受害者,诱骗他们把钱转到不同的银行户头,而这些银行户头由犯罪集团操控。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私召车司机,月薪3000新元(约1万296令吉8仙)到4000新元(约1万3728令吉11仙)。他在去年11月加入通讯软件Telegram群组,其中有人询问他是否想要透过提取现金赚钱,并称银行户头的钱来自国外的网络赌博生意。
被告虽然清楚网络赌博在新加坡是非法,但还是接受提议,每提取10万新元(约34万3200令吉)就能赚取100新元(约343令吉20仙)。
几天后,他在宏茂桥城和一名中国男子见面,拿到一个标注“范文涛”的袋子,里头装了一组银行卡和手机。事后,被告就通过袋子里的手机接受指示。
被告在12月提取3次现金后,遵从指示跟另一名中国男子见面转交现金。之后,他发现银行卡无法使用,对方又把多两组银行卡和新手机交给他。
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被告前后进行16次提款,共把52万2340新元(约179万令吉)现金交给犯罪集团。
7名受害者中多数是年长者,包括一名70岁妇女,她到邻里警岗报案,称接到警员联系,两度转账总额10万新元,事后告诉女婿才得知坠入骗局。
警方透过提款机附近的电眼画面,锁定被告的身份,并于1月11日逮捕他。
控方指出,由于案件涉及高金额和犯罪集团,又牵扯到中国男子,因此相信也涉及跨国犯罪。再者,多数骗局也涉及假警员,损害公众对执法单位的信任。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说,被告不知道是诈骗金额,只获取700新元酬劳,也指不能断定骗局涉及跨国犯罪。
新闻来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