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员配送途中猝死 “饿了么”只给1200令吉

(北京7日综合电)中国外送员悲歌再添一曲。外卖平台“饿了么”旗下的一名北京外送员,半个月前在配送途中猝死。饿了么事后强调无雇佣关系,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2000元(约1238令吉)。

法广网报导,中国以前也有多起类似争讼案件,外送员多为败诉。据法律专家指,饿了么实质上是利用平台优势,把自己定位为资讯媒合方,规避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律师呼吁,有关部门需要在司法上明确外送员网约工与用工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定位,将外送员的保障问题纳入立法计划。

红星新闻搜狐号消息,上月21日,43岁的韩姓饿了么外送员在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倒下身亡。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调查结论显示,经现场勘察和验尸,认定韩男为猝死。

报导引述韩姓外送员的妻子说,夫妻俩是山西人,去年2月来到北京谋生,因要扶养务农的双亲和两个孩子,不得不选择耗体力的高工资职业,先生身体一直很好,平时也没有吃药,去年3月选择做外卖员时,丈夫办理过健康证,都符合标准。韩妻认为,先生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应该是工伤。他们曾试图联系饿了么平台,希望得到理赔,但对方说,她先生与平台并非雇佣关系,只能给2000元的人道费用。

消息说,韩姓外送员仅投保了一份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家属事后申请理赔,猝死仅获赔3万元(约1.85万令吉)。

饿了么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韩姓外送员与平台没有任何关系。任何自然人都可注册使用饿了么的应用程式“蜂鸟众包”成为平台外送员。在注册成为平台外送员前,用户须阅读三个相关的协议和承诺书,其一项表示蜂鸟众包仅提供资讯媒合服务,“用户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立表示,韩姓外送员与平台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平台方表面上是资讯提供者,提供资讯给用餐者、供餐者和外送员,但实质上是利用平台优势,把自己定位为资讯媒合方,规避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他认为,虽然韩姓外送员与平台并非完全对应“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形式,但并不能以此否定与平台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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