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车贷延期还款,客户须申请或征利息

(吉隆坡30日讯)大马银行公会(ABM)指出,所有希望展延6个月偿还贷款的租购协议(Hire Purchase,泛指汽车贷款)客户,如今必须正式回覆银行的通知,以确认参与延期偿还贷款计划。

银行公会在文告指出,没有正式回覆银行的客户,将被视为不参与延期偿还贷款计划;他们必须根据原本计划,继续每月供款。“但我们的会员银行将不会对已延迟4月和5月分期付款的车贷客户,征收任何额外利息收费或迟付款罚款。前提是4月、5月和6月的款项,必须在今年6月30日或之前清还。如果到了6月30日仍未支付上述款项,这笔拖欠款项将从7月起被征收迟付款费用。”

国行:租购法令要求

换言之,之前已暂停供款且有意继续延期付款的贷款者,必须确保有回覆银行其选择即可。

该公会指出,配合国家银行今日最新宣布,旗下会员银行将联络个别客户,通知他们完成确认程序,以在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延期偿还贷款。

国家银行指出,5月1日开始,拥有车贷和固定利率伊斯兰贷款的借贷者,将收到个别银行通过短讯、电邮或挂号信的通知,以完成延期偿还贷款计划下所需采取的必要步骤和详细资料,包括修改后的付款时间表及任何付款金额的变化。这是为了遵守1967年租购法令中的程序要求和伊斯兰教义要求。

银行公会指出,自3月25日开始已通知银行他们还款选择的车贷客户(例如选择继续偿还贷款),可忽略上述资讯不必再作出回应。

银行业者将通过电邮、信函、官网或社媒平台,以及或通过短讯的方式,通知旗下车贷客户。银行将告知客户须遵守的具体程序,以及延期计划结束后的分期付款选择。

延缓供款后 有两项还款选择

银行公会指出,选择延期供款的车贷客户,有两个还款选择:

一,支付累计的6个月延付款额以及10月的分期付款,无需支付任何额外利息;

二,继续在10月后偿还这些分期付款,但供期将延长6个月,且会被征收额外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利息是根据延迟偿还的欠款来计算,直到这笔原本应在6个月延付期限结束后(即10月)偿还的供款全数清还为止。

银行也将向客户传达相关的截止日期及他们采用的方法,以在这过程中把对客户造成的不便减至最少。

鉴于当前的行动管制令,并为了各方的健康和福祉,会员银行鼓励客户使用各自银行的线上银行平台,尽可能通过数码方式表明他们是否接受延期偿还贷款计划并同意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