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指出,基于前首相兼巫统北根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吉,在被判挪用SRC公司资金罪成裁决的终极上诉被驳后14天内申请特赦,后者可保住其国会议员身分,直至完成特赦申请为止。
他说,纳吉可维持议员资格的时限,则需视特赦局何时完成处理特赦申请程序而定。
杨映波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国内法律没明文规定囚犯申请特赦的条件,但按照惯例,囚犯一般会在服刑一段时日后,或是没有涉及其他罪案的囚犯才申请特赦。
“一般而论,服刑一段时间后,(表明)悔改或承认错误的囚犯会申请特赦,但这不是明文规定,所以这方面仍有争论的余地。”
杨映波认为,除非纳吉在其他案件被判无罪释放,否则一名囚犯在入狱后短时间内获得特赦,是荒谬且不合理的。
他续指,根据惯例,鲜少囚犯在入狱不久后就获得特赦,但他也不排除这种情况发生。
“法律没阻止他(纳吉)提出特赦申请,但申请批准与否,就看特赦局决定。”
联邦法院在8月23日,驳回纳吉就被控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的终极上诉,谕令纳吉立即入狱,服刑12年监狱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刑罚。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早前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囚犯提出特赦申请的其中一个条件是不能涉及其他罪案,但纳吉仍有4宗案件在身,获得特赦的机会微乎其微。
他也举例,联邦宪法规定,囚犯基本上须要先服完三分之一刑期才能申请特赦。
新闻来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