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起,用电量介于601千瓦时(kWj)至15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将不再享有每千瓦时2仙的电费回扣。
大马能源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在政府取消每千瓦时2仙的电费回扣之后,相关用户的电费将在原先的数额上,每月涨幅约12令吉至32令吉(4.2%-6%)。
85%用户不受影响
据能源转型及公共事业部(KPTDGA)监管与工业发展组副秘书莫哈末韩兹在早前的汇报会中透露,此次政策调整仅涉及120万户用电量介于601千瓦时至1500千瓦时的家庭。
“另外85%的用户,则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他续称,虽然政府取消了这些用户的电费回扣,但并没有向其征收电费附加费,而用电量低于600千瓦时的用户,则能继续享有每千瓦时2仙的电费回扣。
“透过此次新调整,政府与财政部将承担13亿9607万令吉的电费补贴,至于电力工业基金(KWIE)则承担5亿3877万令吉补贴。”
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聂纳兹米此前宣布,从今年7月起用电量超过15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将需要缴交每千瓦时10仙的附加费,同时不再享有原先每千瓦时2仙的电费回扣。
随著政策调整,目前仅用电量低于600千瓦时的用户能享有电费回扣。
而用电量超过15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需缴交每千瓦时10仙的附加费,非家庭类的低压用户(B组与D组)以及特定农业用户(H组、H1组、H2组),亦需缴交每千瓦时3.7仙的附加费。
至于其他类别的非家庭类用户,其附加费则是每千瓦时17仙。
新闻来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