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召车司机桃色凶杀案 6警1民控谋杀

轰动全国因情妒忌生恨的斗湖男电子召车司机桃色凶杀案,今日下午有6名警官警察与一名人士被控谋杀。

被告是5名年龄介于34至47岁的警察,以及一名34岁人士,他们被控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7时30分至晚上7时30分之间,在斗湖阿拔士路五哩Anjur Juara路一油棕园坵里谋杀61岁的司机诺曼巴卡拉杜。

他们触犯了刑事法第302条文,可与第34条文同读,罪成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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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名拥有拿督头衔58岁助理总监级别的警官被控与44岁的第一被告同样有共同预谋,谋杀诺曼,根据刑事法第109条文被控并与第302条文同读,罪成判死。

无论如何,所有被告在推事迪朱赫米面前都不认罪。

此案由副公共检察司莫哈末依斯干达阿末主控,4位副公共检察司凯鲁阿兹林玛末、莫哈末依兰米阿末、罗海查阿都拉曼、莫哈末法卡鲁拉吉阿末沙林协助。

第一被告由Timothy Daud以及Kamarudin Chengki律师代表,而3位律师曾文洁、兰星、Kimberly Ye代表第4被告。

所有被告不得保释,案件于2023年4月11日重新过堂。

另有2警察1名人士转为警方证人。

此案嫌疑人共11人,其中8人被控谋杀。8人中6名警察2名公众。

较早时一名32岁女子已于1月30日被控谋杀,3月6日重新过堂。 

此案获警方严正看待,武吉安曼重罪组,刑事调查部门,特警等数十人严守法庭内外,许多公众聚在法庭透过篱笆看热闹。

新闻来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