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卖淫集团租下公寓单位及酒店房间设立大本营,在行动管制令下提供电子召妓服务,月赚嫖客10万令吉!
吉隆坡警方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是于昨晚10时40分,接连展开2项行动,突击取缔隆市鹅唛路某公寓单位,以及云顶吉冷路某酒店 房间。
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赛夫安努亚高级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在2项行动中共逮捕3名华裔男子、1名华裔女子、1名中国籍女子、2名越南籍女子、以及1名泰国籍女子 。
(摄影:练国伟)
他今日发布文告说,落网者年龄介于20至46岁,并当场起获手提电脑、电脑、智能手机等总值5万令吉的干案工具。
“初步调查,该卖淫集团通过WhatsApp、微信、Telegram等社交通讯软件招揽本地嫖客,并在网上安排妓女和嫖客交易。”
赛夫安努亚指出,警方也查悉,该集团以每月1500令吉租金租下公寓单位及酒店房间,每名员工薪水为3000至3500令吉,集团每个月可赚取高达10万令吉的 收入。
他指出,所有嫌犯将被带往法庭申请延扣,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2B(为卖淫目的而招揽)、第373条文(提供卖淫场所)、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 )条文等调查此案.
新闻来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