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男子致伤送餐员案中的男嫌犯今日被控上庭,他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被告今日身穿灰色上衣及牛仔裤,被警方押至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阿斯兰哈欣(31岁,无业),于本月20日下午4时许,在双溪赖Desa Permai Indah公寓,以锤子致伤一名男子郭荣达(译音)的头部,触犯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
推事嘉玛丽雅将案展5月2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慕斯达金副检察司。
警方于周三晚11时15分到被告住家捉人,并起获铁锤凶器查办。
新闻来自:中国报China Press 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