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不缴清6期车贷 银行要征额外利息?

(沙登26日讯)大马吊秤车同业公会申诉,国内有些银行虽然允许车贷者暂缓偿还6个月供期,却从中征收利息,此举加重业者负担,希望政府和当局发出明确指示,助业者度过难关。

租购协议(Hire Purchase)泛指汽车贷款。

该公会主席钟山柏说,尽管财政部长已和银行公会协商好,即银行不会额外增加6个月暂缓还贷期内的任何利息,该会有些会员却在本月接获部分银行来信,要求在本月尾前回应是否在展延供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一次缴清之前拖欠的供期,否则需缴付额外利息。

“会员接到银行来信,指6个月暂缓期(的供期)附带利息;若不想付利息,须在10月(即半年暂缓期结束时)一次过缴清6个月的贷款或信贷供期。”

钟山柏今日在记者会指出,财政部和国家银行不协调的政策,对业者非常不公平,且为难业者,希望政府和国行尽快发出明确指示,并呼吁银行豁免征收租购协议贷款者在暂缓期内的利息。

他续指,该会有近500个会员,90%会员面对上述问题,故该会于本月15日致函给财政部长,随后也致函国行总裁,其中财政部未予回复,国行则指会将问题带往个别银行讨论,至今未有解决方案。

该会署理主席赖荣耀说,若以业者一辆吊秤车的车贷每月供期约为17万5129令吉计算,业者选择6个月暂缓供期银行征收,届时需额外缴付高达约25万7010令吉利息。

“行动管制令实施期间,我们没有收入,仍要支付员工薪水和行政开销,且客户也欠下管制令期间的款项,如今(部分)银行突然说要征收暂缓还贷的利息,我们去哪调动资金去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