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篡改路税有效期 陆交局官员监3个月

(关丹23日讯)陆路交通局行政助理涉嫌收取850令吉,作为代为窜改车辆文件记录的茶资,今日在地庭承认两项交替控状后,换来入狱3个月兼罚款1000令吉的教训。

被告阿末卡马罗斯里(39岁),来自淡马鲁,隶属陆路交通局淡马鲁分局行政助理,今日由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带往关丹地庭,面控两项收贿及在“我的态度”(mySIKAP)系统内,窜改逾期超过一年的路税有效日期,以助2辆车无需验车及获更新路税的罪名。

阿末卡马(中)承认收贿交替控状罪名被判监禁后,由反贪会官员押离法庭。

他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及交替控状内容后,选择在交替控状下认罪。

第一交替控状指他于2017年6月间,身为N22级公务员,通过中介人穿针引线,在没合情理由下,收取纳莎丽雅车主汇入个人银行户头的400令吉款项,与职务产生冲突。

第二交替控状指被告于同年同月在相同地点,通过个人银行户头,收取另一名丰田猎犬四驱车车主的450令吉汇款,与职务产生冲突。

两案皆抵触刑事法典165条文,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及求情时说,他当年一时鬼迷心窍,才犯下收贿错误,之后觉悟并不重犯,希望法庭给他改过机会,不判监刑。

他说,妻子是家庭主妇,育有3名介于2岁至14岁的孩子,老家有年迈双亲需供养,如今他被提控,除了会遭单位革职和失去可解决债务的收入,更担心失业和入狱后,对家庭带来严重打击。

反贪会主控官西蒂莎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严惩被告,作为警戒其他公务员及大众的借镜。

承审法官莫哈末嘉沙里冲量案情后,判决被告即起入狱3个月兼罚款1000令吉或以坐牢2月替代。